上海市嘉定区低保家庭等困难群众将领取临时价格补贴
为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2016年12月,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沪发改价督〔2016〕6号)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对本市城乡低保困难家庭及部分民政对象实施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的通知》精神,嘉定区、镇两级民政救助部门将向城乡低保对象(含重残无业等特殊救济对象)、特困人员(含农村五保救助供养对象和“三无”人员)和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发放标准为每人一次性给予31元的临时价格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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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的通知后,嘉定区民政局与各街镇救助所立即梳理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并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落实补贴经费,发放工作将于本周内基本完成。
本次临时价格补贴预计覆盖4240人,发放补贴1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