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消防委关于印发〈上海市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沪民办发〔2016〕38号 索取号:AA9116003-201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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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现将市消防委《关于印发〈上海市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消防委〔2016〕4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措施,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开展自查自评,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016年11月起至2017年3月,各单位自查情况一月一报,每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局将适时开展督导巡查。
2016年11月14日
附件:
沪消防委[2016]40号(具体内容请点击下方【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