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行情的老人屡屡被“高价房”和并不中意的房子所困扰
遇到急难事后,靠置换房屋变现救急实属合理之举,但最近不少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较弱
,接连在房产中介人员面前栽跟头。为此,法律人士提醒老人切勿轻信他人,要冷静地摸清楼市的真实状况,并搞清相关协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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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高攀,急寻住处遇多重忽悠
为帮因赌博欠下高利贷的儿子还债,家住华阴路的朱阿姨于7月卖出了自己名下的房子,并获得300万房款。除去120万元的债务,朱阿姨又给儿子100万,用于购置一套房。老人长期与身患残疾的小女儿相依为命,积蓄所剩无几,卖房余下的80万元又很难在市区或近郊购房,加上房价涨势不减,令她更加焦急。在房产中介人员“引导”下,老人获悉崇明区前哨农场地区有总价为50万的房子,她上中介网站查询后发现当地房价的确如此。老人于是迫不及待地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并交付了15万定金。在此期间,房屋出卖方一直未出现。
谁知一周后,在和老同事聊天时,朱阿姨得知自己所购房屋实为70年代建造的陈旧房屋,这种房屋的挂牌价都在35万左右,唯有90年代后建造的当地房屋才值50万。听闻此言,朱阿姨才知自己过于轻率,但如果不想要房子的话,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无独有偶,急着买卖房子的张阿姨也遇到了烦心事 ,虽然她没有买到“高价房”,但却在卖房后买了套商住两用房。中介人员告诉老人,虽然这套房子的电价、水价、物业费等都按照商业标准收取,但可在今后由业委会讨论要求物业公司降价。谁知入住半年后,老人发现此事很难操作。此外,中介未曾告知老人不能将户口迁入这套房子里 ,由于她已无其他房产,户口只能“空挂”。
卖房容易?其实也有一些“陷阱”
在上海市老年人法律服务中心咨询的老人中,卖房时遇到麻烦的也不少。家住南陈路的胡阿姨本打算以较快的速度将一套大户型房屋变现,并将部分房款用于“抢占”郊区一家高档老年公寓的入住名额,谁知事与愿违。
“当时中介人员说,他来沪工作很艰难,单位里要求他和我签订《限时出售独家代理协议》,以此作为领取基本工资的‘底线’,而且问我要走的房产证日后也可归还,但签了字后,他就‘变脸’了。”胡阿姨拿出了协议文本,只见上面的“违约责任”部分列出了大量老人可能违约的行为,其中违约金为委托房价款的百分之一。如今老人的房子仍未卖出。更令她揪心的是,委托代理期限要到今年最后一天才结束,眼看周围邻居的房子的售价逐月上涨,自己却只能按照协议上约定的8月份售价进行操作。
不懂楼市,那就搞清楚再出手
针对上述现象,律师李东方表示,房产买卖可能是日常生活中涉及金额最高的交易行为,小到该支付多少定金,大到自己所住区域以外地段的合理房价,老人都应进行深入了解。在她接待的老人中,很多人竟把交易过程当成买菜那样简单。
对此,李东方建议老人在购房前浏览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等权威部门下设网站等信息渠道,收集各类相关信息,尤其是郊区二手房的实际挂牌及成交价,判断自己所卖房子或欲购房源的合理价格区间,无论房源远近,买房老人都应实地看房,并与法律志愿者和房屋卖方进行沟通,以免因误签协议而吃“暗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