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政厅:完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青海日报 2016-10-10 00:00:00 分享      

      青海省民政厅基本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提出了在发展规划、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投入机制、经营方式和发展目标方面实现“六个转变”的思路,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的实施办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农牧区困难老年人代养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


      不断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全省共建老年福利设施1940个,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178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556个,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22654张,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基本覆盖城镇社区90%,农村社区65%,社会养老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开发建设了全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构建五级养老服务信息系统,逐步推行“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


      不断取得养老服务业新突破。以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为抓手,统筹城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水平,大力发展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截至目前,各级财政投入2.99亿元资金用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率先在海南州和青南三州开展农村牧区散居困难老人“代养服务”试点工作,先后为1450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办理代养服务;全面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进一步筑牢老年群体意外伤害和养老机构责任风险的“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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