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展中药饮片管理现场检查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2016-07-25 00:00:00 分享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


  为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不断提高中药饮片服务水平,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本市于2016年2月在上海全市范围内对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了中药饮片管理检查。在医疗机构自查的基础上,我委另行组织对部分医疗机构和中药饮片代煎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总体来看,各医疗机构中药药事管理规范、质量可控,但检查中也发现中药饮片药事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仍需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强化管理措施。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专题部署全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检查工作。结合上海实际,现就开展本市中药饮片管理现场检查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市提供中药饮片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和诊所。


  二、检查安排

  (一)现场检查

  2016年8月,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对所属医疗机构按不低于以下数量进行现场检查:区中心医院1所,区其他综合医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浦东新区4所),中医门诊部1所,其他医疗机构1所。

  2016年8月至9月,我委组织对全市所有二、三级中医医疗机构和部分市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进行现场检查。

  (二)复核检查

  2016年10月,我委以不低于区县检查医疗机构总数30%的比例,组织对部分医疗机构进行复核检查。

  三、工作要求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是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中医临床疗效。各办医主体和医疗机构要切实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对于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细化措施,保障检查活动的顺利开展。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在对中药饮片管理工作进行梳理和前期自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相关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

  四、其他事项

  (一)专家培训

  2016年7月,我委组织开展检查相关培训工作(有关通知另行下发)。

  (二)信息报送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于8月底前将检查工作情况报送至我委,报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报送地址:市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中药质控组,普安路185号曙光医院制剂室;邮编:200021;电子邮箱:shszyyszk@126.com。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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