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免房产税保障纳税主体真实是关键
中国产经新闻报 2016-03-11 00:00:00 分享      

  3月8日下午,财政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欧文汉对财政部于3月5日提请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的《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进行解读并表示,对符合条件的老年服务业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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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注意的是,老龄化是全球人口发展的一个共同的趋势。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日前曾表示,我国2015年60岁以上的老人已经达到2.2亿人,占总人口的16%左右,老龄化速度比较快。


  欧文汉指出,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势在必行。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到2020年全面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的目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做了多项工作,其中之一便是健全养老服务税收优惠政策。


  所谓健全养老服务税收优惠政策,既是对养老院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老年服务业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符合条件的境外资本和民间投资养老服务业,均可享受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台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除此之外,他还表示,财政部下一步还将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目标要求,推动各地落实准入、金融、财税、土地等优惠政策,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有效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办敬老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养老问题,然而,随着当今社会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不断提升,更需要社会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众所周知,政府的养老服务只能适应特定人群的基本养老需要,而无法在多层次的社会养老需求方面给予满足。社会养老服务的接受需要一个观念转变的过程,但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养老取代家庭养老已是大势所趋。


  在杨志勇看来,养老服务行业亟待快速发展。老人或难以找到合适的养老院,或找到却需要长时间排队的状况亟待转变。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目标,是令老人享受到更好的社会养老服务。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迅速加深,“银发经济”发展的机会必然随之到来。围绕养老服务的产业,也定是未来经济增长的热点。


  不仅如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丁建臣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目前,有许多想要从事养老事业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而政府在税收方面对养老机构购买房地产实施税收优惠,可加快该项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全社会积极面对“银色浪潮”的来临。


  与此同时,丁建臣也提出,想要更好的实现对符合条件的老年服务业机构自用地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一政策,首先要保证纳税的主体必须是真实的,即享有优惠的单位要切实从事养老事业。此外,在纳税的时间、优惠的实效和范围等方面也要统一规范,严格实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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